“紫晶存储案”庭前会议爆满,中信建投、致同等联合追偿逾10亿先行赔付款(2026/06/22)

2026-06-22

6月22日,中信建投等4家中介机构起诉紫晶存储等48名被告的庭前会议 ,在上海金融法院召开 。

当日上午9点左右 ,第一财经记者在上海金融法院发现,排队安检人员基本都是去第十一法庭参与该追偿权纠纷,有律师 、原被告方人员以及旁听者 。记者现场了解到 ,因是庭前会议,且旁听席位有限,非案件当事人有关人员无法入内旁听。

(图为上海金融法院安检室门口)

这起案件由中信建投证券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 、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四家中介机构联合发起,起诉紫晶存储(被告一)及其子公司深圳紫晶存储科技有限公司(被告二)、控股股股东梅州紫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(被告三)、原上市公司董监高 、业务往来公司、5家贷款合作银行等48名被告,要求追偿10.86亿元先行赔付款。

这5家银行为被告四十四至被告四十八 ,分别为河南卢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、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 、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仲恺支行、五华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、广东五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。

原告认为,被告四十四至被告四十八系故意配合紫晶存储违规担保的金融机构,已有证监会 、地方银保监局的认定材料 ,该等被告亦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

上述10.86亿元是4家中介机构此前就紫晶存储欺诈发行、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件而先行赔付投资者遭受的损失。

2023年4月,紫晶存储因欺诈发行、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。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,紫晶存储《招股说明书》通过虚构销售合同 、伪造物流单据和验收单据入账 、安排资金回款、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、利润;同时 ,紫晶存储《招股说明书》未按规定披露的2016年末 、2017年末以及2019年上半年末对外担保余额分别为1000万元、1000万元、7500.12万元。

除了欺诈发行外 ,紫晶存储还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。一是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,紫晶存储在上市后,继续通过前述财务造假方式虚增营业收入 、利润;二是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 。

2023年5月 ,中信建投等中介机构设立紫晶存储事件先行赔付专项基金,已实际出资10.86亿元用于对投资者因紫晶存储欺诈发行、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遭受的损失进行赔付。

根据R紫晶1(400181)发布的公告,原告认为 ,被告一、被告三至被告四十八对紫晶存储的欺诈发行 、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均存在明显过错,被告二名下的募集资金账户资金属于被告一的责任财产,各被告应对投资者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现原告已先行赔付投资者 ,有权向被告一及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。

对于此次诉讼对紫晶存储的影响以及应对举措,紫晶存储称,公司目前已停止经营 ,暂无解决进展及后续的处理计划,公司将根据相关诉讼进展情况及时披露事件进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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